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有关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有关资助的通知

各校:

现就大家关心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有关资助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4000元/年的学费、生活费补助,只有2016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才可申请该项资助。目前正处于学生申请阶段,高校审核工作从10月21日开始,10月31日前结束。不建议各位提前开展审核工作。高校仅审核申请学生的录取时间、是否全日制、是否在籍在读等情况。

2.国家助学金。各校要根据川教函〔2016〕423号文件“优先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享受范围”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纳入困难学生库,直接享受国家助学金。2016年9月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和在读老生,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3.关于建档立卡学生身份确认的问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资格认定权限在户籍地扶贫部门,学生就读高校和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无权认定。目前,我中心已共享省扶贫移民局全省建档立卡家庭信息。各校可通过“四川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新)—资助项目管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建档立卡按身份证查询”路径查询学生是否来自建档立卡家庭。若未在系统中查到学生建卡信息,请学生联系户籍地县(市、区)扶贫移民局核实确认。四川学生资助管理新系统将在9月中旬开放。

各校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审核和政策解释工作,如有新政策我们将及时通知。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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