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图 江纳)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乐师院学[2019]18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在继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民主评议结束并公示后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11:00-12:00,下午3:00-3:40在学院会议室组织了学院评审工作。
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余德刚任组长,党总支副书记王志明任副组长,学生科长郭晖、辅导员刘绪江、江纳、曹琳及学生代表组长。评审会上,组员们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对各年级推荐的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了细致的资格审查和评选,之后一致推荐我院2016级金融数学专业胡兰、2016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母昌杨2名学生为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推荐周双等39名学生为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详见《关于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评审结果的公示》)。本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确认。
我们希望通过各类奖助学金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引导全院同学把主要精力放在学习和发展上,努力成人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