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学院“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 项目选拔方案

时间:2025-05-10  点击数:

根据《武汉大学对口支援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协议》和《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文件精神,数理学院制定以下选拔方案。

一、联合培养模式

采取“1+2+1”模式,即一年级和四年级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二年级和三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

二、选派对象及名额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024级学生(要求大一第一学期数学分析1、高等代数1和解析几何三门专业课总成绩排名前10%,转专业学生和公费师范生除外),选派名额为1名。

物理学专业2024级学生(要求大一第一学期高等数学1、力学、力学实验和线性代数四门专业课总成绩排名前10%,转专业学生除外),选派名额为1名。

三、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拔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屈小兵,马力强

成 员:孙海,夏红,于恩锋,高仕龙,刘高峰杨建会,魏玮,罗世超,杜明珠

四、选拔工作安排

1. 514日—19日,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数理学院提出申请,填写《2025年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学生申请表》(见附件1)交学院辅导员魏玮老师。

2. 526日前,学院完成审查并公示拟派学生名单。依据选拔方案,综合高考数学或者物理成绩、第一学期专业课程成绩和选拔面试成绩,考察学生思想、学习、心理等综合素质,最终确定拟派学生名单并公示。

3. 530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派学生申请表、承诺书(见附件2)报学校教学部教学运行中心。

五、选拔学生成绩计分办法

1.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1)高考数学成绩占比10%;

2)《数学分析1》、《高等代数1》、《解析几何》三科总成绩占比40%;

3)选拔面试成绩占比50%。

2. 物理学专业:

1)高考数学和物理成绩占比10%;

2)《高等数学1》、《力学》、《力学实验》和《线性代数》四科总成绩占比40%;

3)选拔面试成绩占比50%。

六、其他说明

1. 联合培养学生于2025年9月—2027年7月在武汉大学对应专业随班就读,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武汉大学相应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缴费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联合培养学生的学籍身份在乐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在武汉大学学习期间,根据武汉大学每学年学习结束后提供的联合培养学生的综合表现,乐山师范学院学工部负责其校设奖学金、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方面的评定。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校提供的有关材料由乐山师范学院提供。

3.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与管理办法(修订)》(乐师院[2023]49号)执行。      

数理学院

                                        202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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